大安市中医院彩超、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药网6月8日讯 大安市中医院彩超、心电图机等一批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到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1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KSTC-20ZFHW0054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0519]-0039号
3、项目名称:大安市中医院彩超、心电图机等一批医疗设备
4、预算金额:89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5、采购需求:彩超、心电图机等一批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7、交货地点:大安市中医院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二类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